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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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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党员目标管理,是以党员条件和义务为依据,将一年内党员活动的内容和效果分解成具体指标,定期进行考核检查的一种管理方式。

  2、党员目标管理,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是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各级党组织应加强贯彻执行,做好党员目标管理工作。

  3、党员目标管理是民主评议党员和推荐“先优”党员的基础,必须与表彰先进、处置不合格党员结合起来。

  二、目标制定

  1、党员年度目标应主要包括党内生活、遵纪守法、本职工作、能力水平和模范作用等内容。

  2、党员年度目标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①先进性原则。必须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具体的本职工作统一起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②可行性原则。要结合本单位、本支部的实际情况,根据党员所学专业和所从事工作特点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可行的责任目标。

  ③定量定性原则。目标必须规范化、指标化、具体化,既要有严格的定性目标,又要有数量、质量和时限的具体要求。

  3、党员年度目标的制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提出党员目标管理的原则方案;党员要自定年度责任目标;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党员年度责任目标;支委会进行审定;党员本人要填写《党员目标管理情况统计表》。

  三、组织实施

  1、党员责任目标,必须落实到党员,年度进行总评、考核。

  2、基层党组织必须健全与党员目标管理相关的各种制度,必须明确专人负责,从组织上保证目标的实施。

  3、要建立必要的簿册,将党员目标实施情况记录清楚,为民主评议党员提供依据。

  4、注意信息反馈,保证党员年度目标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