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信息


11

2017

-

08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各党委、总支、支部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在教学、科研、医疗、服务、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改进作风的情况;其它重要情况。

  二、严格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语—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支部班子和党员个人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四、坚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员因故不能参加者,要补交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会上对该党员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本人。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