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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19年 “红旗科研基金”申报与评选的决定


《临床优势学科建设支持实施方案》的实施,极大地鼓动了本院职工的科研热情,为了进一步促进我院科研水平的提高,2019年的红旗科研基金的申报本着优中选优,重点支持的原则,经红旗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如下:

 

红旗科研基金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基金共15项,共资助64万元。一般项目基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资助12项,资助金额2万元,要求二年内完成结题;重点项目基金2项,资助金额10万元,要求三年内完成结题;重大项目基金1项,资助金额20万元,要求三年内完成结题。研究成果必须发表在北大核心期刊或三大检索机构,方可结题。

 

一、资助范围

1.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以本地域临床上的常见病、多发病为研究对象,立足于解决专学科的前沿实际问题;

2.重大疾病的诊断、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3.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

4.北方特有疾病的诊断、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5.医学应用基础和药物领域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我院在编在职的医护人员和医技人员以及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一般项目基金。

2.重大科研基金、重点科研基金主要面向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博士。

3.申报人三年内经查实没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4.正主持国自然、省自然的科研工作者除外。

5.所申请项目与我院学科建设总体目标具有较高相关性和一致性。

6.基金的申请以课题研究小组(不少于3人)为单位,研究小组应确定一位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的实施与组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

 

三、申报流程

1.申请者认真阅读以及填写《红旗科研基金》审批表,表中填写的发表文章须附文章全文,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材料无误后交到科研科。

2.科研科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知有申报资格的科研人员递交申请书。

 

四、评审流程

1.科研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函审。

2.通过函评的项目进入第二轮会评答辩;由专家根据申请标书内容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并投票决定是否予以资助及确定资助的金额。

3.评审结果将在红旗医院官网公示。

 

五、课题管理

1.已获批准的课题管理,按照我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实行。

2.先支出三分之二经费,结题后方可支出剩余经费。

3.课题的实施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课题负责人应按我院批准的计划,规范使用课题经费,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并填写承诺书。

4.科研基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无故中止;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者,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科研科审核并签署意见;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者,撤销项目并追回已拨经费,五年内不得申请项目。

 

六、在研课题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课题验收不合格:

1.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以及违背学术道德;

2.课题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课题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科研科对课题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

4.课题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本管理办法的或存在其他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

 

七、注意事项:

1.课题研究小组及其成员在发表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时应注明“博中bz会员登录”字样,专利转让须经科研科同意。

2.附件在红旗医院官网-科技教育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科0453-6602142。

   

  附件:“红旗科研基金”审批表、科技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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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