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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申报2019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根据《黑龙江省深化奖励制度改革方案》(黑政办规〔2017〕70号),2019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机构)、高等医学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疾病控制系统、委直相关单位等。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类项目着重体现成果的创新;自然科学类项目着重体现理论研究;技术发明类项目着重体现发明的重要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1月18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1月18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软科学项目需提供评价证明,评价日期应当在2017年11月18日前),并且原则上应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奖项目的内容;
        3.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
        5.2018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19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奖;
        6.申报项目如果是2018年度经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7.科研不诚信记录的不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认真填写《2019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单独上报2000字不含姓名和工作单位的综述,只针对项目本身进行阐述。具体要求参照《推荐书》后的填表说明。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勿外露订书钉、勿过度装订。
  (二)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9年度省医药卫生技术奖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认真负责,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提名材料真实可靠。如遇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评审方式
科技奖评审方式,一是双盲评审。对上报项目进行分组,将综述发给专家进行双盲评审,评出50%左右的优秀项目进行答辩,余下50%左右的项目为三等奖和淘汰项目。二是答辩,盲评出的优秀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出一等奖20%左右、二等奖30%左右。具体评审方案另下通知。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申报单位务必于12月6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23份(其中1份为原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单独上报2000字的综述,报送科研处,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申报时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国强 联系方式:15145398969  
附  件: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应用证明
 
下载附件:http://www.mdjmu.cn/kyc/info/1005/1524.htm
 
 
牡丹江医学院科研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