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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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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根据专业技术评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根据专业技术评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评审对象

凡在专业技术岗位并且具备晋升上一级职称条件的人员。

2.评审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

3.组织机构

由牡丹江医学院负责统一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4.评审程序

(1)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前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并向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汇报

(2)领导小组批准后,评审方案向全院职工公开。

(3)根据评审方案要求,按计划组织报名、填表和材料收集工作。

(4)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资格审查小组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甄别、量化。

(5)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格审查结果上报到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各级评审组的评审比例,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及评审比例公开。

(6)根据评审方案及评审比例,组织各系列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7)学习经历、工龄、年度考核、论文由人事科根据人事档案或学报编辑部提供的影响因子查询网址进行审核;荣誉、社会学术地位、著作教材由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特殊贡献由专业技术职务领导小组进行认定审核;教学情况中授课门数及年均授课时数由教务处进行审核,教学质量由教学质量监控处进行审核;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由科研处进行审核;教研奖励由高教研究所进行审核。

(8)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9)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评审结果生效。

(10)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