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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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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牡医附属红旗医院关于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牡丹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国家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2日至2月4日24时。请考生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2023年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参加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通过当年医学综合考试的考生,2024年网上报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参加医学综合考试。

(二)我院报考考生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2024年2月19日至2月22日8:30——16:00。地点:红旗医院办公楼2楼208室医务部。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6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2024年我省实践技能考试全部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两年有效。考试时间如下:

 

(四)医学综合考试时间:

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军队现役人员加试军事医学、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相应内容。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考试时间如下:

1.计算机化考试

    2.计算机化考试加试部分


         3.“一年两试”试点工作

2024年黑龙江考区将继续申请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具有规定学历中医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未通过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和第一次医学综合考试缺考及未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第二次医学综合考试。医学综合考试“一年两试”试点考试时间如下:

   二、工作要求

(一)申请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规定的期限内,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进行网上报名,试用机构与户籍所在地跨省、市分离的,由试用机构推荐,可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其试用机构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试用期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助理执业医师升执业医师的注册截止时间到2024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上传照片以证件照为标准,人像需正视镜头,裸眼,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佩戴饰物,不能对面部进行任何修改,不能美图、P图,要求白底小二寸证件照。照片不标准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系统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核时根据通知单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考生核对申请表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2024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的院前急救、军事医学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内容考试。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是否参加加试专业内容考试,参加加试的考生在审核材料中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在岗证明,各初审现场审核点要按政策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并将加试考生做好统计,在《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申请表》备注栏中注明“加试”字样。

(四)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必须附有相对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截止到4月末)。由于省教育厅已停止中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工作,对于2006年(含)以后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在黑龙江学分银行https://hljcb.org.cn/vocation网址查询后打印查询结果,2005年(含)以前毕业的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可由毕业学校出具学历情况说明、学籍、入学三联单原件。

(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查询,或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和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查询。

国家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nhc.gov.cn/;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址:http://www.satcm.gov.cn/;

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nmec.org.cn/;

中国中医药考试认证网网址:http://www.tcmtest.org.cn/。

(六)其他要求

1.试用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29日。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本科生或2023年毕业的研究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综合考试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报考单位应与注册地点相同。如曾变更过执业地点,换发过《医师执业证书》(无法体现年限的),请到县(市)、区卫健局或市行政审批中心卫健委窗口开具首次注册时间证明(电脑截图、盖章、查询人签字)。

助理报考执业医师,需根据报考助理时提供的学历资格计算时间,中专学历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注册满5年,大专学历注册满2年,同时要求报考类别、毕业专业一致。

注:助理医师变更过执业地点的,如新单位从业时间不满足报考需要(2年或5年),需由多单位分别出具《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时间点与注册证书时间一致)。

3.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在试用机构所在地考点报名,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合格考生试用期需满1年,结束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2023年考试合格考生可以报名)。考生以非牡丹江市卫健委颁发的确有专长证书报名时,需提交取得该证书时在证书考取地点从业证明。

4.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但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5.试用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信息需详细填写,不少于2名带教老师;各单位一经查实出具虚假证明,取消下一年度报考资格,交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处理。

6.1.5年回读班,需提交第一学历,同时两个毕业证书专业一致,并且第一学历毕业时间在1.5年回读班入学时间之前;村村大学生,需提交入学合同,入学合同为固定格式。网报时学历统一填“统招”。

应届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要提供第一学历认证报告。

“3+2”学历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提交中专和大专毕业证,提供任一学历认证,同时中专及大专专业必须一致,若不能提供大专学历认证的请考生就读的院校或教育部门出具相应的材料证明。

200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黑龙江省中医药学校除外)

7.2000-2010年入学的卫生保健专业和2010年以后入学的农村医学专业学历可作为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学历依据。

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资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排列。

(二)透明档案袋(带绳)应在重点部位用胶带加固。

 

附件: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I)(直接报考执业医师)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II)(应届研究生直接报考)

 

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材料袋目录(III)(助理报执业)

附件3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附件4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附件5-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5-2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

附件5-3 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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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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